2023年档案管理工作总结7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档案管理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档案管理工作总结7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7篇《档案管理工作总结》,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自20xx年11月来到设备科,到今为止已经快满一年。这一年来,在科长和各位老师们的帮助下,工作从不熟悉到逐渐上手,可以更好的熟悉科室的业务流程与运转。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同时面对医院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参加医院岗前培训,疫情防控会等。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按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迎接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自己在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的政治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医院下发的各种文件与参加医院和科室的各种会议,了解医院运行状况,同时认真努力工作,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积极落实医院防控要求,每周一次核酸检测,进出门扫健康码,出入院戴口罩。同时认真整理档案,并积极做好为临床科室和工程师查询档案的需要。使他们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同时认真完成科长交代的其他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工作方面

自己的岗位是档案管理,医疗设备档案收集了设备的论证材料、购买合同、技术资料等重要信息,它为设备的购买、使用与维修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因此自己日常工作是整理设备采购流程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从预算填报、科室填写请购单、论证设备参数、院外招标、验收这一流程涉及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提交院档案室以及满足科室和临床查询服务的需要。在这一年里,对五万元以上的设备档案每一台设备为一盒进行整理。每一份档案整理成一正一副两套,正本移交档案室保存,副本设备科留存。同时由于科室档案柜数量较少,还对20xx年到20xx年的档案进行合并腾出空间。这一年里按期向医院档案室移交了五万元以上的设备档案共计132份。

除了做好档案整理与提供日常档案查询服务,还对设备维修付款进行登记和统计,办理财务付款手续,单据复印留存;设备的保费审批表进行登记与统计,同时移交财务费用报销。一共办理付款单据材料212份;登记报废审批表365份、已报废88台次。组织和参与记录维修谈判26次。负责维修公告的挂网、记录、整理归档等。以及办公室日常性事务的处理周会做好会议记录、每月上报科室考勤、领取并登记办公会通知等等。

总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己在思想、工作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对科里的事务也更加的了解和熟悉。将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寻找更合适的方法将会努力改进,逐步改善,提高完善服务质量,以更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中。

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二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迎评创建工作,促进档案事业,进一步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使学校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加强学校档案部门自身建设。加强综合档案室基本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推进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进一步推进我校档案工作的二级管理模式。落实《系(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抓好系(部)档案建设。

(三)加强对各部门、处室、系(部)档案工作的管理。依据高校档案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各单位档案管理的督查工作。

(四)加强我校档案资源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积累档案资源,充实档案资源库。

(五)加强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实学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推进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双轨制。

(六)提高档案使用效益。创新方式方法,改进档案服务工作,努力做到档案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各个岗位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三月份

1.完成年度档案工作计划。

2.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xx年年度报告工作。

3.举办年度

2.更换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六月份

1.收集、整理校级档案材料,完成20xx年度档案归档工作。

2、整理XX年度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档案,分类归入常规档案,装盒入库,以便利用。

3、清理积压档案,按要求完成鉴定、立卷、归档工作。分理出没有使用价值的资料,经领导批准后销毁。

4、做好档案的借阅工作。实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按照各部门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5、按照“以迎查促工作”的思路,开展内部检查、评估、评比工作,为迎接督导评估做好档案工作方面的准备。

6、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广开服务渠道。

7、配合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以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态度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四、其他工作

1、开展档案编辑工作。努力编纂好学校档案工作中的大事鸡、组织机构严格饿、文件汇编等常规性编演材料的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档案信息输入、检索、利用等自动化。

2、向兄弟学校学习先进经验,积极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

3、加强对库房规范化管理,严格实现“十防”制度(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为档案的保管和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4、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5、加快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人员现代化。

6、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岗位制度。学校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档案管理员、处室管理员、处室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兼职档案人员等,各司其职,共同搞好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四

1、继续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扫尾工作,积极探索产改档案服务的新路子。

农村产改是一项涉及到村民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特别是农村产权流转工作开展以后,产改档案将作为农村产权流转的重要依据,长期起到凭证和参考的作用。

为此,产改工作验收结束后,对于没有抽中参加验收的乡镇,仍然要继续加大产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收集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反映我县产改工作情况的产改专门档案,加以妥善和安全地保管,同时要积极探索产改档案服务的新路子,使产改档案服务于农村产权流转工作,为维护村民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2、提前介入,开展人普档案工作的指导。

人口普查工作是我县即将开展的又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必然将会形成大量的档案,我局拟根据省、市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使人普档案在形成之初即按照规范、完整的要求开展工作,为我县积累宝贵的档案资源。

3、认真调研,完成“十二五”档案事业规划的编制。

根据省、市档案部门的要求,我局将认真地对我县档案事业的现状和发展开展调研,结合县情,编制符合金堂实际的“十二五”档案事业规划。

4、开展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复查工作。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既反映了机关档案工作的水平,也是为全县积累宝贵档案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我局第三季度将根据年初的目标安排,开展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登记认定和复查工作,对符合标准并提出申请的单位要及时认定颁证,复查率要达到100%。

5、做好档案馆立项前期工作。

档案馆新馆建设是去年5月以来,国家加大对西部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我县档案事业的发展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根据省档案局、省发改委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对中西部地区的档案馆库建设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为此,我局拟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跟踪和与上级档案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相关的前期工作,力争将我县档案馆的建设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6、做好档案查询利用工作。档案查询利用,是档案工作存在的基础。

为此,我局将继续加强档案馆各项基础工作,积极编制和完善相关业务的建设和档案数据库建设,提高档案的查准率和查全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工作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  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二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发还。

第三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对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提倡使用计税收款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1986年发布的《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原国家税务局1991年发布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票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六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七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发挥了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圆满完成了任务,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

20xx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调整后,农机局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将档案工作纳入总体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人员的岗位标准和职责,档案工作作为机关管理的重要资料列入年度目标,并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组织、考核。同时,选派专业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档案管理人员,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形成主管领导指挥、办公室主任负责、档案分管的四级档案管理网络,在职能部门的协助下。该局迁入区党政大楼办公后,在办公空间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挤出办公室,设立了文件档案室,人事档案室,拨款购置档案柜,,为档案室配置计算机等专用设备,并投入资金购置安装gd20xx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管理硬件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局文件档案管理,《农机局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自20xx年起制定。如《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档案工作保密制度》、《档案资料归档制度》等,明确了档案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分类要求,并对档案进行了分类、保管、分类、编号,登记并输入档案。档案应整齐统一地存放在档案柜内,档案柜应符合规范要求。定期检查档案,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20xx年,我局文件档案共10卷,其中永久卷3卷,30年3卷,10年4卷。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明年的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全员档案意识。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全员档案意识不足。因此,归档工作不规范,归档质量差。今后,我们将重点加强档案法制宣传,不断强化档案意识。

2、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进一步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功能。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更多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才素质,推动我区农机系统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上面内容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7篇《档案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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